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大丰市路灯处
我处承担着我市路灯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职责。去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在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服务功能、树立文明风尚为目标,以“爱我路灯,树我形象,建我家乡”为主题,以争两先创五好当先锋活动为抓手,加强机关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路灯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201*年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创建机制
文明单位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创建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和行政推动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1、健全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健全了由处党委书记组长,其他科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建立长效管理保障机制。结合路灯工作实际,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计划,与各科室签定文明单位创建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要求逐项分解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末有总结。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真正从组织、制度上为创建活动提供坚强保证。
3、完善各项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学习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着力抓制度的落实。
4、实行党员承诺,建立考核监督机制。我们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处中心工作、机关党建、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行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保证了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
5、加强督查。采用上级领导视察、本级领导督查、管理人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督查创建工作,一年来,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多次到路灯工程一线视察工作,主管局领导随时处理重点工程和创建工作难题,进一步完善了创建机制。
二、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创建基础
1、认清形势,把转变职工思想观念作为创建的关键。路灯工作是一项及千家万户的大事,对提高广大群众生活质量,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要从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以严格的要求和良好的形象争做“模范路灯人”。年初,经处会议研究,提出继续以争创文明单位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文明单位协调发展。并围绕“如何创、怎样创”多次召开座谈会,凝心聚力,集思广益,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分解落实创建任务。通过层层发动,全处干部职工对创建的认识不断深化,创建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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