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老动争议司法观点集成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合同法总则
陈其营2012年3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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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人民法院在处理拍卖纠纷时,可以参照拍卖习惯和具体约定
根据《合同法》、《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必须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拍卖活动中,拍卖师的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和行业习惯做法,侵害有关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的,应认定其拍卖行为无效。
在发生流拍后拍卖师继续拍卖、三声报价、拍卖师撤回落槌以及宣布拍卖结束后继续拍卖等做法,都是《拍卖法》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些纠纷时如何认定这些做法,应当根据拍卖习惯和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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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社会公益捐款的保管和使用
法院裁判摘要1。教育局工会以特定人的名义发出募捐倡议后,在三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社会募捐法律关系,所得捐款只能用于受赠人,不能用于其他目的。……募捐人受捐赠人的委托,有权管理、监督特定捐款,也有按捐赠人的意愿,将捐赠款交与受益人用于特定目的的义务,以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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