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资金监管 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
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甲方(卖房人):
身份证件: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件: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丙方: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支行
地址:传真电话:
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甲方将座落于肇庆市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保证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交易资金的安全,甲、乙、丙方三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资金托管服务,签订本协议。第一条托管事项
甲、乙双方自愿将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地产交易款项(以下简称“交易资金”)委托丙方管理。甲、乙双方委托丙方管理的交易资金总额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并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条件完成交易资金划转。
1第二条托管帐号设立及管理
甲、乙双方选择丙方为存量房交易资金开设的专户为托管帐号,丙方为甲、乙双方商定的名义开设托管子帐号。
在托管期间,托管子帐号的资金所有权归属本协议约定的资金存入方,托管帐号和托管子帐号由丙方管理,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合规指令办理资金支付,丙方不得擅自动用帐号资金。第三条交易资金划转条件
甲、乙、丙方约定下列条件达成时,丙方有权划转托管帐户的交易资金至约定的甲方账户,同时,乙方应于下列相应条件达成前3天将相应的交易资金足额存入托管账户。(以下相应条件前的括号内打“√”)
(一)买卖双方向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交易递件成功,即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交易递件回执原件;丙方有权划转第期交易资金,金额(小写)¥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
(二)完税,即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相应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单原件;丙方有权划转第期交易资金,金额(小写)¥(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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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