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资金监管 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
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立协议人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苏州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资金托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在年月日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以下简称《契约》),合同号:,将坐落的房屋(原产权证号:),成交价格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甲、乙双方将房款委托丙方管理,待房屋过户手续全部办结后,由丙方负责与甲、乙双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移交和资金交割手续。办理托管手续时,甲、乙双方需出示房产证、土地证原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契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条乙方将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存入以下托管帐户: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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