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以及必要的技术手段,对案件中发生争议并具有专门性的问题进行检测、分析和鉴别的活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文书属于鉴定结论,是一种重要的证据。鉴定结论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案件的重要根据之一,是查明事实真-相、确定案件性质和明确责任的重要证据。因此,鉴定结论有“证据之王”的美誉。
发生医疗纠纷后,无论是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是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都必须支付高昂的鉴定费用,让患者及其家属望而却步。
据笔者所知,在北京地区,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疗机构,向各区(县)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首次鉴定的费用为3000元;如果对首次鉴定不服的,申请北京市医学会再次鉴定的鉴定费用为3500元;如果由中华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则费用更高,为8500元。
而且,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鉴定费用也在“水涨船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也许,对于财大气粗的医疗机构来说,区区几千元,只是“九牛一毛”;但是,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如果患者或医疗机构向国家司-法-部公告在册的有医疗过错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费用一般在8000元左右,甚至10000元。高昂的鉴定费用,让患者及其家属“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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