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关于司法鉴定业务有关问题的执业提示
(五)
各省辖市司法鉴定人协会(筹备组)、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
近期,省司法厅及我会接到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反映,就道路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伤害鉴定中,对受伤人员精神伤残程度评定由哪一类别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提出异议。针对新发现的问题,我会经研究,发出如下执业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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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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