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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马国仓,男,汉族,住康县城关镇细节103号,身份证号:622625196601132039.联系电话:13919563578.

申请事项。请求康县公安局依法对李佳故意伤害申请人并致申请人受伤的伤情予以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11年3月1日下午六点钟。申请人与李佳等人吃完火锅后,申请人准备回家休息。但李佳的同学打电话去他家喝酒,申请人本不打算去,但在同李佳的劝说之下,无奈去李佳的同学王志伟家喝酒。因我当时已经不胜酒力,故在其他人劝酒的过程中我再没有喝酒。


(未完,全文共914字,当前显示2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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