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机鉴定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有关规定,推进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业机械,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规定,我局制定了2012年湖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流程及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现予以发布。请各地农机部门将产品类别指南通告当地有关生产企业,企业可根据指南的要求和规定,自愿向省农机局提出省级推广鉴定申请。
一、申请省级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1、农业机械生产企业自愿向省农机局提出推广鉴定书面申请,鉴定材料《湖北省农机鉴定站》。
2、申请推广鉴定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申请表;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产品定型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新产品鉴定证书、技术转让证明等);④产品执行标准;⑤产品批量生产证明;⑥产品使用说明书;⑦影像和照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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