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人资【2012】
第号
1目的
规范公司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职责
3.1人资部
负责归口管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核实职工身份,协调各单位开展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3.2各单位
根据公司规定,负责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组织本单位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3.3各单位工会
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监督。
4管理内容和程序
4.1初次劳动能力鉴定
4.1.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1.2劳动能力鉴定由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4.1.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应提供资料:
4.1.3.1工伤认定决定
4.1.3.2申请人身份证明
4.1.3.3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门诊、住院病历
4.1.3.4其他和鉴定有关的资料
(未完,全文共1449字,当前显示43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