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冀劳社办[2003]261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劳动保障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劳社〔2002〕47号,以下简称47号文)和河北省劳动保障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劳社〔2003〕42号,以下简称42号文)印发以来,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请示省厅给予明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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