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年终总结
201*年妇幼卫生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专家:
首先非常欢迎市卫生局来我县检查指导妇幼卫生工作,真诚的希望各位领导能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按照《天津市妇幼保健工作评估标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年初制定并印发了《201*年蓟县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和《蓟县妇幼卫生工作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了妇幼保健管理体系和妇幼保健评估体系,充分发挥妇幼保健的社会职能,以实现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妇幼保健目标而开展具体工作。继续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主动适应市场规律和市场需求,提高了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使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现就201*年妇幼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母婴保健法》贯彻落实工作
1、宣传。各单位利用宣传橱窗公示、发放宣传单、深入村庄免费义诊等多种形式进行优生优育及妇女儿童保健知识的宣传,全县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000余份,免费义诊8次,在广大群众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使《母婴保健法》更加深入人心,使群众真正了解母婴保健法的意义和目的,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应得到的权力和义务。
2、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全县各单位基本实行了由妇幼人员和行政部门双重管理的制度,做到了证章分开和不补办《出生医
学证明》,各单位在购买《出生医学证明》时都能按要求将存根交到妇幼保健院,凭存根和购买证来购买《出生医学证明》。目前我县出生证明的管理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同时已经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年终工作考核。
3、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利用每月上站的机会经常性的强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基层保健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通过各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共同努力,今年共采集足跟血1662份。对认识不足而不同意采血的,给予细心解释,使其理解筛查的重要意义,从而支持筛查工作;对拒不进行筛查的,要求家属在病例上签字。
4、严查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质,实行持证上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天津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新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必须取得了《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和《计划生育技术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对无证上岗的人员,强制其调离工作岗位。
5、加强产科硬件设施管理
按照《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农村卫生院产科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村卫生院、分院产科建设标准》,由县卫生局和妇幼保健院人员共同组成督查小组,深入到各医院、卫生院检查产科房屋、设施、设备等建设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产科建设工作。
6、继续开展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工作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开展孕前专项疾病检查工作。今年开展孕前专项检查9079人次,对查出疾病者及时给予指导和转诊,减少了传染病在家庭、母婴间的传播。
二、妇幼保健具体工作开展情况1、妇女保健
按照《孕产妇管理常规》和《基层妇幼保健临床一体化管理综合目标管理方案》的要求,我们对全县孕产妇继续实行全程系统管理。今年共有孕产妇总数7650人,管理覆盖率95.4%,住院分娩率100%。早孕建卡率达95.2%。为加强高危孕妇管理,确保母婴安全,今年共筛查出高危孕妇921人,高危发生率12.03%,高危32周上转率56.8%,高危孕妇管理率和住院分娩率都达到了100%。围产儿死亡46例,死亡率6.1‰。
2、儿童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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