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政策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销售对象失控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错位问题。
政府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使中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住得上而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但是,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中,部分高收入者却进入了购房者行列。
北京经济适用房购房者比例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机制不完善。某些房地产开发商按政府规定开发完经济适用房后,不顾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济适用房敞开卖,致使部分高收入者也成为经济适用房的拥有者。其二,由于我国对居民高、中、低收入线划分不十分明确所致,以前所规定的标准与现阶段实情已不再相符。目前对高、中、低收入的划分标准是较为客观的。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各个地区划分标准也不应一致。
同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信用档案缺乏,政府很难在短时间内准确核实一个家庭的真实收入,从而使中低收入家庭变成一个宽泛而模糊的概念,导致在配给经济适用房的实际操作中,一些不符合购买条件的高收入家庭鱼目混珠,通过所谓“合法途径”获得经济适用房,而一些真正需要房子的中低收入者却“望房兴叹”。
二、经济适用房本身是否真的“经济、适用”问题。
经济适用房本意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一些地方在实际操作中,把经济适用房搞得与普通商品房别无二致。由于许多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中,没有对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作出严格而明确的上限规定,许多开发商为了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往往把经济适用房建得很大,以此来降低成本,以至于目前市场上有的经济适用房建到了150多平方米、200多平方米,几乎成为“豪宅”,而10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很难找,户型越来越大,机动车位也越来越多,经济适用房离其最初的功能和定位越来越远了,对于城镇中低收入者来说根本买不起这么大的房子。与此同时,购买经济适用房用于出租而非自住的投资者又屡见不鲜,造成了经济适用房的旺销和供不应求。
三、经济适用房分配过程中的“机会主义”问题。
由于我国的人口收入结构还不是橄榄形的而是典型的金字塔形的,中低收入家庭占了总数的70%-80%。虽然各地制定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门槛不大一样,但一般至少有半数或1/3的家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申请的人多而房源又少,“僧多粥少”的现状使经济适用房在分配过程中“机会主义”大行其道。
政府既然提供了这种社会福利产品,就应该尽可能让符合条件的公民都享有这一福利产品,但现实情况却是大多数符合条件的公民,却因这种福利产品供应数量的有限性,而丧失了享有的权利和机会,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折射出这种福利产品本身的设计就存在问题。福利产品的本质就是体现出社会的公平性,而这种福利产品的推出又恰恰导致了一种新的不公平的产生。
事件回放:数千人排天通苑房号
虽然严格限定了申请对象,但经济适用房仍然供不应求。去年12月28日,昌平区天通苑经济适用房开始放号,虽然只针对崇文区拆迁安置居民,但在短时间内仍有数千人排队。6时开始放号,有很多人凌晨就开始排队。开始放号时,场面一度十分混乱。有消息称,15时30分左右当日放号停止。但由于开发商方面没有确定说法,截至21时,依旧有数百人在现场排队等候放号。现场没有人告知市民,这里将要放多少房号、何时截止。一些市民啃着面包、火腿肠,甚至带来了棉被,表示将彻夜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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