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
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
佛山本地参保员工按规定,参保累计满一年及分娩一年内,根据实际情况,是否已报销生育保险,提供以下个人资料到总部人事办理生育津贴,具体资料如下:
一、已报销生育保险人员: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婴儿出生证复印件1份(难产/流产人员无需提供)
3、生育保险计生服务证明(准生证)复印件1份(非佛山市开具计生证明需到现居委会计生部门开具计生服务证明并加盖章)
4、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顺产人员免提供,剖腹产、难产及流产人员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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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