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河北门户网站邢台子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门户网站是指以省局门户网站总站为核心建立的邢台国税内外网综合服务平台。
第三条门户网站以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国税工作为宗旨,以社会各界和国税工作需求为导向,遵循及时、权威、规范和便捷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税法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征纳互动,提高办公效率,服务基层工作,提升管理水平,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提供多层次、多功能、全方位的办税服务,为税务干部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办公服务。
第四条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税收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由省局按照“省级集中”的模式统一规划和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和高效的市、县(市、区)局分级维护的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格局。
第五条各县(市、区)局在市级网站上建立本局或所属单位网页。各单位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私自建设以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名称命名的综合性内、外网站,不得私自在门户网站下建设网站、网页,或未经允许扩大网站建设规模。
第六条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对口管理、协调联动、统一考核的模式进行。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局办公室是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网站建设和管理,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牵头制定网站建设和维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协调、督促网站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
2、适时提出网站发展规划,对涉及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3、网站栏目规划、版面设计和功能设置;
4、网站信息的日常维护和监控工作,协调、组织和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5、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公众参与和局长信箱栏目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市局纳税服务科承担网站纳税服务及征纳互动频道相关栏目的管理,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网站纳税咨询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2、网站办税服务栏目的管理和维护。
(三)市局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的技术设计、技术运维和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网站的技术设计和开发;
2、网站硬件和软件的技术运维;
3、网站的安全管理,包括硬件和软件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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