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授信评级及授信量测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户贷款的操作程序,提高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精细化、流程化水平,根据省联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评级授信管理规定及各地实际操作经验,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农户贷款评级、授信应坚持的原则
一、集中评定原则。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集中一定的时间和人力统一开展,原则上要集中在每年的3—5月、8—10月份进行,并逐步形成制度,让广大群众逐渐认可集中评定模式,积极按时参与信用评定,逐步取消随时评定;
二、民主公开原则。对农户进行信用评定,要有规范的组织和公开的程序,必须做到民主评议、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使得信用评定的结果能够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真正通过信用评定把信用度高、经营能力强的农户评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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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便民利民原则通过开展信用评定,对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核定贷款限额、发放贷款证,实行贷款上柜台,为农民提供贷款便利;同时,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户实行利率优惠,体现差别营销。
第三条本操作流程将农户评级、授信贷款工作划分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信用等级评定、借款(授信)申请、贷款(授信)调查、贷款(授信)审查与审批、签订合同、核发贷款证、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检查督导等十三个环节。
第四条本操作流程涉及信用社、分社(以下统称信用社)主任、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客户经理、信贷专(兼)柜人员、会计人员(借据专管员),检查辅导员等岗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成立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县联社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辖内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进度、组织协调等工作,并实行班子成员包社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管理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确定全辖信用评定面、年度进展指标,并具体分解到各信用社;二是指导各信用社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信用工程建设;三是对各信用社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价考核。
第六条成立信用评定小组。信用社成立由主任、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客户经理等组成的3人以上的信用评定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300户以上的村、街(以下统称村),信用社主任必
须全程参与;300户以下的村,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必须全程参与。同时,要对辖内信用工程建设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出明确的配档表,具体到每个村都要明确责任人、具体参与人、评定开始时间、评定结束时间、评定面等。
第三章宣传发动
第七条宣传分工
一、各社主任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和汇报工作,取得支持和配合,有条件的社可与当地司法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他们共同参与,以赋予信
用工程建设更丰富的内涵,进一步扩大影响面和参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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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社主任对辖内的宣传工作负总责,与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做好分工,分村包干,确保做到村村到。客户经理具体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每个村都要有明确的客户经理负责。
第八条宣传内容
一、信用社开展信用评定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
二、信用户评选条件;
三、评定信用户后办理贷款的流程;
四、享受的优惠措施等;
五、出现出租转借贷款证、转借贷款、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等不良信用记录后,农户要承担的后果;
六、监督事项、监督电话等。
.第九条宣传方式
宣传方式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但以下措施必须实行:
一、必须在每个村的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宣传栏,进行常年宣传;
二、初次信用评定时,客户经理与协理员会同村干部必须逐户上门发放宣传单,做到家喻户晓,一户不落(6o岁以上老人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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