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夜自修管理细则
旧县中心小学住宿生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旧县中心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细则,从宿舍纪律、内务卫生、安全等方面,对住宿生进行量化考核,从而培养住宿生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文明守纪的优良品质,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具体要求:
(一)纪律方面
1、不经住宿管理员同意,私自串舍者扣个人2分。
2、损坏宿舍墙壁、门窗,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2—4分。
3、对无视检查,态度生硬,谎报姓名,不提供姓名班级的住宿生扣个人2—3分。
4、不经住宿管理员允许,私自男生进入女生宿舍,或者女生进入男生宿舍扣个人2-3分。
5、禁止同学在宿舍使用携带手机,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2分。
6、寝室息灯后,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还在走廊走动、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玩手机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2分或扣寝室每人2.分。
7、住宿生不得涂改宿舍公布栏,宿舍评比栏等,违者扣3分。
8、住宿生不得带体育运动器材(如足球、篮球和排球等大型球类)进入宿舍楼内,违者扣个人2分。并给予没收.
9、宿舍楼内禁止大声吵闹、斗殴,违者扣个人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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