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头初级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
鲁山县第十二初级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应广大学生及家长的要求,我校招收了部分住校生,为确实收到良好效果,确保学生的学习时间,学习质量,睡眠质量以及在校期间的安全特制定住宿生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生有事外出必须下午放学前向班主任请假开假条,然后要找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打电话让家长到校来接,离校时在校门口必须出示政教处统一印制的假条,并且要有家长签字。
2、校外人员寻找时,不经值班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校,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住宿资格。
3、住宿生因特殊情况暂不住校而在校内上晚自习者,由家长写好请假条,并由家长签字交政教处备案,但晚自习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此类学生必需在校用餐,家长可在下晚自习后将学生接回。
4、住宿生夜间身体不适,需就医者,必须通知值班教师,严禁私自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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