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故意伤害案—刑事和解之司法践行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江西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出席今天的法庭,参与诉讼,现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发表以下代理意见,请求法庭在审判时予以考虑:
一、刑事部分
被告人x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的证据表明,2010年1月11日晚19时许,被告人xxx用匕首将被害者xxx左腹部捅伤,经xx县公安局法医鉴定,xxx伤情为重伤乙级,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民事部分
(未完,全文共913字,当前显示26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