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认真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经常研究,确保工作落实;与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2)选好用好干部方面。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向县委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了正科级和副科级干部各一名;健全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3)深化作风建设方面。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压缩了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1—9月,只召开了一次全县民政工作会议。最大限度地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精打细算,压缩了一切不必要开支。严格执行公款消费各项管理规定,杜绝了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建立和完善了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定点维护、定点定量加油等制度,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加强了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建立了“三公”经费领导负责制,开展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接受监督。
为使作风效能建设从根本上、源头上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制定了《关于提高民政系统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措施的通知》、《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情况督察制度》、《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责任追究制度》,使各项作风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按要求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违规收受“红包”,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4)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我局认真研究解决上级交办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未完,全文共3657字,当前显示103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