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科院长期临时工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农业科学院
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需要,规范管理学校自然科学科研项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科学技术处负责经费拨入学校指定帐户的除地质调查项目之外的民口科研项目的管理以及全校科研项目的归口统计工作,地质调查项目的管理由地质调查研究院负责。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经费拨入学校指定账户的国防科研项目的管理。学校产业管理部门和大学科技园管理部门负责对所辖学校在岗科研人员承担的科研项目的备案和统计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费拨入学校指定帐户的科研项目的管理。其中,国防科研项目具体组织和申报、实施、结题和归档的管理遵照《吉林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细则》,其它需在学校产业管理部门和大学科技园管理部门备案的科研项目可比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项目分类
第四条按项目性质,学校将科研项目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两类管理。
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学校牵头承担的列入国家、地方政府科技发展计划并由政府财政直接拨付资助经费的项目;学校与企业合作承担的列入国家、地方政府科技发展计划并由企业转拨政府财政资助经费的项目;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相关科技计划资助的科研项目;校内立项的科研项目。其中:国防纵向科研项目是指解放军四总部及各军兵种、国防科工局及其下属各军工集团、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类国防科研计划项目。
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外企业或国内企事业单位委托学校承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其中,国防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内企事业单位为完成其承担的相关国防军工任务而委托学校的横向科研项目。
第五条按立项来源和项目资助强度,学校将科研项目分为a、b、c、d、e五类认定。
第六条a类科研项目,是指学校牵头承担的下列科研项目:
(一)项目负责人(含校内子项负责人,下同)承担的可支配经费15万元及以上的国家自然基金资助项目和国防科研基金类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可支配经费60万元及以上的横纵向科研项目。
可支配经费是指项目负责人有权审批使用的下列经费:(下同)
(一)相关科技发展计划资助的经费;
(二)本项目其它已拨入学校指定帐户的校外经费。
第七条b类科研项目,是指学校牵头承担的下列项目:
(一)第六条
(一)款所涉项目之外的其它国家自然基金资助的研究类和国防科研基金项目。
(二)省部科研发展计划资助的重大、重点项目。
(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资助计划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可支配经费30万元及以上的横纵向科研项目。
第八条c类科研项目,是指学校牵头承担的下列项目:
(一)省部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科研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可支配经费10万元及以上的横纵向科研项目。
第九条d类科研项目,是指学校承担的、项目负责人有可支配经费的非a、b、c类科研项目。
第十条e类科研项目,是指a、b、c、d类之外的其它科研项目。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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