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遵义市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遵义市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支持和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建设院士工作站,加强企事业单位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创新资源,丰富发展自主创新载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遵义市科技局归口管理遵义市院士工站工作。第三条遵义市院士工作站是全市高端人才智力开发和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创新载体,院士工作站建设以建站主体创新需求为导向,以设站单位研发机构为依托,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等高端智力资源,为建站主体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院士工作站的主要任务:
(一)为我市区域经济、重点行业或产业发展、学科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服务。
(二)组织院士领衔的创新团队与建站单位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联合攻关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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