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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关于连续工龄认定的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从上面两个法条当中可以看出,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而发生变动,劳动者并不受其影响。一方面,未完成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另一方面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这里需要明确一点,何为“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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