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公司安全部负责公司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后勤部负责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年度、半年度、临时防护用品计划由公司安全部汇总,报公司审批。
3.5各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6新员工必须经各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按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7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3.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3.9全体员工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进入生产、仓储区域须戴安全帽。
3.10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1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它用。
3.12各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3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4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部门申请,公司审批,保管发放。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经贸委2000年颁布的《劳防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安全部是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和审批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等情况。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安全部门制定的“劳防用品发放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标准。
2.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须有生产许可证)的采购,必须持有该物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安全鉴定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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