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项目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
三、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四、职责
1、员工
(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2)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2、材料部
(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状况;(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事宜。
(4)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5)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与统计;
3、单位负责人
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1)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2)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3)监督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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