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户主可以补办户口本吗
2015届毕业生办理调档须知2015届毕业生:
凡应届毕业生需要办理调档手续的,将下列资料以班或院系为单位收好交到学生处3103办公室。(毕业生档案原则上邮寄到生源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的毕业生应在离校之前办理好相关的调档手续。)
1、调档函原件或省教育厅办理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白色);
2、毕业证复印件;
3、本人联系电话、专业、班次、学号;
4、考取研究生需要调档的同学也按1-3项准备,以班为单位收集交学生处;
5、(1)、外省毕业生的档案:一是选择由学生本人(5月份)写申请回生源地就业,交给招生就业处,到省教育厅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二是已签就业协议书的,交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证;学生处按照报到证的白联左上角地址邮寄档案;
(2)、本省毕业生档案。一是选择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二是选择办理湖南省人才服务中心的报到证;三是选择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四是已签就业协议书的,交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到证;五是选择地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调档函。
(3)、考研的学生调档案,凭录取学校调档函。
所有的毕业生需要办理调档时,必须交毕业证复印件,在毕业证复印件空白处或调档函原件写上学号、专业、班次、联系电话等信息。
6、暑假期间学生处逢十办理毕业生档案转递。学生处在3号办公楼设有调档投递箱,同学们将1-3项资料投进去,便于老师暑假及时为你转递档案;
7、凡缺材料(如成绩单、学位申请表等)、未交清学费的、助学贷款未还的档案一律暂缓转递;
8、学生处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电话。2653051。(湘南学院门户网首页———输入自己的学号可查询)
10、往届毕业生(2013届、2014届)按以上要求办理。
学生处2015年5月13日篇二:毕业生调档程序及注意事项
毕业生调档程序及注意事项
1、毕业生凭毕业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接收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接收单位应具有人事权或管档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没有签定就业协议的须凭毕业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人才交流中心的调档函(没有签定就业协议的不能办理报到证,只能办理调档手续)、考取研究生的凭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应届毕业考取研究生急需调档的可以凭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到学生处办理,学生处将会公布集中办理研究生调档时间,请在学生处公布的规定时间内办理)。
2、毕业生档案调往外地的,档案的接收单位必须是人才交流中心(湖南省回原籍的可调往生源地的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外省回原籍的按其本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档案调往生源省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所在地、市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教育局毕业生调配办公室(具体情况见副表)。
3、档案的邮寄费自理,邮寄单位和邮寄地址一定要写清楚,特别是调往外省的一定要将详细的地址(具体到该城市的街道名称及门牌号码、邮政编码)写清楚。外省回生源省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地、市州的人才交流中心的详细单位名称和地址请按附表中的单位地址填写。
4、择业期满2年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档案由我处统一打回生源所在地,湖南省内的打回生源所在地的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外省的打回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5、档案接收单位在接收档案后应将《毕业生档案传递通知单》回执联签字盖章
后寄回我处。
6、档案严禁自带。
7、凡在校期间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离校前到学院助贷中心办理好还贷手续,否则不能办理调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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