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备案应该如何办理-唐山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⑴、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⑵、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⑶、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
⑷、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⑸、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⑹、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⑴、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未完,全文共1385字,当前显示45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