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国有用地确权登记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绿城发〔2010〕16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市园林绿化局制定了《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附属绿地建设、管理,规范绿地建设管理行为,根据《北京市绿化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附属绿地包括本市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及其他建设工程附属绿地。
第三条附属绿地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管护由所有业主负责,业主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护。
单位所属绿地、商服绿地、工矿仓储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绿地的管护由该产权单位负责。上述规定以外的附属绿地或者零星树木,以及管护责任不清或者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管护责任单位。
第四条附属绿地建设管护应依法实行招投标的,招投标活动应符合《北京市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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