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工作的决定
义务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奠基工程,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保证基础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实现我区“二个率先”目标,必须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予以保障。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确立基础教育的战略地位,坚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
1、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先后被国家教育部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全国xx教育实验区等称号、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但由于两次区划调整的影响。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为了切实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和健康发展。
2、必须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要进一步在教育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学校以育人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要坚持统筹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之间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事业的发展、改革与稳定。在“十一五”期间,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促发展。要进一步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各中小学都要努力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推向深入,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破除一切阻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坚决纠正一切偏离科学发展观的行为。要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科学思路,转化为正确的方针政策,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转化为教育系统每一位干部以及所有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
3、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统一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我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十一五”期间的基本任务是:
①城区中小学必须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力争达到全市一流水平,积极争创省、市特色学校。
②企业划转学校及部分郊区划入学校在布局调整整合中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培训,努力达到城区学校整体水平。
③新划入乡镇学校重点要抓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办学条件达到明显改善,力争达到全区学校平均水平,到2010年,逐步实现全区中小学均衡发展。
4、制定xx区“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制定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措施。区委、区政府每年要专题研究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及时解决教育热点问题。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定点联系学校,积极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组织对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工作业绩评价的依据之一。切实把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以区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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