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廉政责任书
责任书编号:研究院买卖合同[2012]号
物资采购
廉政责任书
中共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研究院
物资采购廉政责任书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单位(甲方):供应商单位(乙方):
为加强物资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物资采购项目中购、供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物资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物资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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