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方税务局
【发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8〕741号【发布日期】
2008-08-20【生效日期】
2008-08-2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协作的意见
(国税函〔2008〕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部分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稽查工作协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但是,目前国、地税稽查工作协作仍缺乏制度保障,相关信息不能完全共享,难以形成执法合力。为进一步整合稽查资源,规范稽查执法,优化纳税服务,现就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协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
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之间的协作,是整合税务机关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的内在要求和有效途径。开展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工作协作,有利于形成执法合力、依法加大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降低稽查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对于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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