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方税务局

20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宣传材料

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的要求

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执行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最后一次汇算清缴,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十分重要。

1、进一步重视汇算清缴工作。个别地区仍然存在着对汇算清缴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质量不够高、报表数字不准确、逻辑关系不吻合、报送不及时等问题。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一个年度内的最重要环节,各项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落实、日常征管的效果,都可以通过汇算清缴体现出来。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按照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2007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领导,做好汇算清缴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

2、认真做好新、老税法的工作衔接。自2008年1月1日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月(季)度预缴将按新税法规定执行,但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继续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执行。因此,明年上半年将处于新、老税法实施交替时期,落实新税法和执行老税法的任务均十分繁重,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税法预缴和老税法汇算清缴的征管衔接工作。

3、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现行ctais系统集中了税务登记、季度所得税申报、年度所得税申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工和充分利用,要充分利用国、地税在增值税、营业税征收管理中获得的信息进行比对。要全面推广使用纳税人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软件,推进电子申报。通过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质量和效率。

4、强化纳税申报责任。要进一步明确纳税人的汇算清缴责任,应要明确要求纳税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报送相关资料,并对年度纳税申报的真实性,税款计算的准确性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受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其对纳税人填报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逻辑关系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各栏目的填报和计算准确。

5、认真核实企业所得税税基。核实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核心,也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基础。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各类涉税事项的审核审批,规范程序,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运用企业资料“一户式”储存的平台,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对有关涉税事项跨年度延续性管理,实行动态监控。

6、加强和改进纳税评估工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与汇算清缴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各地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19号)的要求,结合汇算清缴,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过程中掌握的不同经济性质和行业户数分布、盈亏面、利润率、减免税增减变动、实际负担率等情况,确定纳税评估的重点。各级国、地税机关要加强协作,互通涉税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国、地税机关联合纳税评估机制,有步骤地对集团公司及其联合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税种的联合评估,拓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深度和广度。


(未完,全文共5806字,当前显示141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