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操作办法(中心城区)
关于做好2013-2014年
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
通知
各位辅导员老师:
为做好2013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老师做好资料填报工作,并请认真核对学生的身份证号、性别、电话号码、学籍号(学号)等内容,确保参保资料的准确性。
一、2013级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
1、资料整理收集时间:9月24—28日,资料收集齐备后以辅导员为单位合并为一个电子报盘,于9月28日前交行政楼101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缴保费,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参保人员页)(1份)
(3
重度残疾
广州市户籍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
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广州市低收入家庭
以上免缴人员需提供资料:当地民政或残联的证件(低保证,低收入证明,
一、二级残疾证)或广州市的区、县民政部门的优抚证明
(2份),
3、符合条件的城居免缴人员应在国庆假期后交齐其证明材料,否则不能享受城居免缴人员的免交政策,
4、城居免缴人员应单独送交材料,不包含在应缴城居人员名单中。
二、20
10、20
11、2012级在校学生参保名单核对和续保工作
1、以班级为单位核对应参保缴费的学生,主要核查休学、退学、复学及符合城居免缴学生名单,核销休学、退学学生的参保信息,做好复学学生的增员参保缴费和城居免缴人员参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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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