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计划
为贯彻市、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稳步开展,进一步增强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实效,特制定《县科技局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计划》,望各单位、各股(室)按创建计划要求,认真抓好各个环节,为我局精神文明创建作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科技局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担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负责担任小组成员,并确定具体联络员。认真贯彻上级精神文明工作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每年召开2次以上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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