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提供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
滨州市沾化区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卡)政策汇总(暂行)
滨州市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前身是新农合。沾化新农合2006年开始搞试点,2007年全面推开。在十一年的发展过程中,最初两年属于探索推行阶段,2009年起各项工作进入全面理顺、运行比较规范、政策最优惠阶段,群众认可度较高,覆盖率、受益率、保障水平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位居全市前列。新农合时期工作亮点不断出现,第一个全面贯通四级网络,率先建立乡村卫生一体化率先管理体制并且管理非常到位,儿童重大疾病、成年人重大疾病率先试点(病种多比例高),率先探索推行支付方式改革(总额付费)等等,切实给群众带来了实惠,由此全市现场会多次在沾化召开。2014年我省第一个将新农合整建制划转至人社部门,2015年将城镇居民医保并轨运行,至今各项政策市级部门仍在调整、完善中,总体来说运行顺利。
-1期期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
首次参保缴费需办理信息登记。未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先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办)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手续,再按以上方式缴纳个人参保费。
新生儿出生后应在6个月内参保。新生儿出生后,其父母应尽快为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凭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进行登记和参保。新生儿在6个月内参保的,按当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参保后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超过6个月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不需补缴往年个人缴费部分及政府补助部分,只缴纳新年度个人缴费部分。新生儿出生超过6个月且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
居民医保关系转出我市或参保人员死亡的,
-3高15万元封顶。
居民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就诊的,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和食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中药制剂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同时将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
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按同级医院正常支付比例的50%予以支付,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工伤、受雇佣致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应由责任方(责任人)承担的医药费,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因自杀、自残、吸毒、服毒、酗酒及戒毒(有酗酒史引发的相关疾病及导致病情加重)、戒烟治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具体规定请查询沾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⑵转诊
参保人员因病情确需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
-5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个人先自付20%,再按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和支付标准执行。
⑶异地安置
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可选择1-2家当地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就医,凭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或工资发放证明、学生证等证明材料,在区级经办机构审核登记。住院时,须在5个工作日内(须出院前),将住院日期、医院名称、病区床位、疾病诊断等信息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参保人员可享受我市同等级别住院医院支付待遇。
⑷市级平台及省级平台联网结算(即现场报销)
市级平台
(未完,全文共4128字,当前显示132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