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材料丢失补办程序
党员档案丢失补办程序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
党员档案丢失的,要经调查核实,确认其党员身份后,才能为其补办党员档案。丢失档案的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要派人前往该党员入党地调查或函调,取得入党时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上级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后出具的审查意见。
二、严肃认真,收集证明材料
为了使补办的党员档案足以证明其党员身份,既对党员个人负责,也对党组织和历史负责,因此,必须收集如下主要证明材料:
1、本人入党有关情况说明。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交本人入党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要写清何时何地向哪个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何时何地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何时何地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何时何地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入党介绍人、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是谁等具体情况。)
2、入党时党支部书记的证明材料。由丢失档案的党员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如入党时的党支部书记无法找到或已经去世,可由当时的支部委员出具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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