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活动,促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实,现就2008年我县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市委和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出发点,以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为着力点,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落脚点,建立健全科学、公开、公平的评议体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评议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人大政协共同监督、县纠风办组织协调、乡镇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成立效能行风综合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监察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纠风办),办公室成员由县纠风办、县人大代表工委、县政协办公室、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信访局、县审管办、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
(二)评议工作主要由县级部门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基层站所公开评议和部门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三部分组成。县级部门效能行风综合评议具体工作由县纠风办负责;基层站所公开评议工作由所在地镇党委、政府牵头按评议程序开展;部门重点岗位动态监管评议工作由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组织实施。
(三)评议过程中邀请部分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政风行风监督员、参评单位执法服务对象以及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
三、评议内容
(一)重视效能行风建设。把效能行风及作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本单位、本系统的效能行风及作风。
(二)加强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程序合法完善;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及办事公开。
(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五)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工作环境整洁,服务平台便捷,服务网络完善。
(六)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效能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和内部管理、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
四、评议范围
(一)县直属各单位按执法面、单位的性质职能及与群众的接触面分为两类,执法服务窗口单位为第三类:
第一类(13个)。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环保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电业局。
第二类(15个)。县广播电视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地税)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县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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