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运输保险分析5篇
经英12-2班
王晓丽
13号
复习思考题:
1.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项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海上保险合同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保险人名称和住所;②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③保险标的物;④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⑤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⑥保险期间;⑦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⑧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⑨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⑩合同订立的时间。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就与具体保险标的和保险风险的有关事项作出约定。
2.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承保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答:
(一).海上风险与损失,其中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二)海上损失与费用,而海上损失又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以及部分损失中的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而海上费用又包括:施救费用,补助费用。还有就是外来风险与损失等,以上保险的原则有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补偿原则/近因原则和代位求偿原则。
3.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有几种险种。
答:“协会货物条款”主要有以下六种:
(1)协会货物(a)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saicc(b));
(3)协会货物(c)险条款(institutecargoclausesccargo);
(5)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strikesclauses-cargo);经英12-2班
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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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damageclauses)。
其中,a,b,c是主险,战争险条款、罢工险条款和恶意损害险条款为附加险,前五种险可以单独投保,第六种险不能单独投保。
4.代位求偿权的成立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5.简述代位权与委托权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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