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
海城市农村土地确权
考评细则
为了配合年终考评工作,现制定2014年农村土地确权考评验收细则,考核验收内容如下:
1、农村土地确权流转机构健全。(5分)
各镇(区)政府成立独立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本镇(区)农村土地确权、流转管理服务、农村土地纠纷调解、设施农用地监管及农民权益保障等工作。
2、成立领导小组。(5分)
各镇(区)成立由农业、国土、公安、林业、水利、动监、交通、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土地确权指导工作,试点村要建立土地确权组织机构。
3、制定方案。(5分)
各镇(区)及试点村要制定适合本镇、村实际的具体确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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