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思考
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思考
新场乡人大主席王顺华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战略任务,要实现全国的小康就必须实现农民的小康,要实现农民的小康就必须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发展农村经济,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强化
服务意识。即。从管理生产为主转变为管理市场为主;从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调控;从命令性的管理转变为服务性的指导。从“只管种不管收,种了无用倒河沟”转变为“种前找市场,种中讲科技,出售凭合同”。政府要引导和指导兴办旨在服务农民的村级集体经济实体,引导农民自愿入股参与经营。即“政府搭台,农民唱戏”。
实践证明,发展经济再也不能办纯集体性质的企业了,必须探索新的组织形式,采取新的运行机制。把集体经济的发展合同制结合起来,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合作制集体经济发展路子。这就是:围绕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村集体和农民通过资本联合、劳动联合和产品联合等形式,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把集体经济与个体、私营经济的各自优势融为一体,公私结合,统分结合在引导农民致富的同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兴办村级经济实体,乡政府的任务主要是思路引导、信息服务、宏观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主要以村集体牵头,并投入少量启动资金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在经济实体内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村集体以投入的启动资金、场地、房屋等参股,通过专业社的有偿服务来获得收入。具体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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