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都江社区都江民族小学学校章程
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都江社区都江民族小学
学校章程
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保障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杭州市一流名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都江社区都江民族小学。
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学区内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积极实施小班化教学。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精致和谐——让每一个孩子都获得成长。
其内涵理解为:
第一,表达“以人为本”的教育终极关怀和“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尊重每一个学生作为具体的“人”的主体存在,人人平等。
第二,作为教师,应当树立“学生第一”的观念,充分挖掘每位孩子身上蕴含的潜能,运用赏识的眼光看待评价孩子,让每一位学生的潜能都能充分发挥。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域特色的小班化实验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借助课改契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开展教育科研为重要手段,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宽容善诱阳光笃学
校风:和谐进步严谨求真
教风:好教教好
学风:好学学好
第九条【学校标识】
学校特色课间:《苗族鼓瓢舞》
第十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校长负责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都江民族小学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职权】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3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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