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小学德育教育实效性的几点思考
对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的思考
周青山
(湖北师范学院,湖北黄石435002)
〔摘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要把握教育对象的层次性,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坚持教育方式的多样性,保持教育工作的持久性。
〔关键词〕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性,对象,内容,方式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09)02-0054-03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做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要“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作,能够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对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然而现实中,反腐倡廉教育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和体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的实效性不强。笔者认为,应从把握教育对象的层次性,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坚持教育方式的多样性,保持教育工作的持久性四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
一、把握教育对象的层次性
教育不分层次,重点不突出,是当前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问题之一。有些单位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对一般干部职工的教育混为一谈,甚至把针对领导干部开展的教育活动搞成普遍教育,作为教育重点对象的领导干部实际上往往成了教育者,这样就冲淡了重点,混淆了层次,教育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众所周知,由于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职务、岗位、所处环境等的不同,他们的经历、思想基础、个人修养有差异,又产生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的多层次性。因此,千篇一律的“通用化”教育和“一刀切”做法因缺乏针对性而难见成效。只有区分不同层次,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因人施教,才能真正做到事半功倍。
在各个不同层次中,领导干部无疑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因为他们有着较大的决策权、用人权和用财权,在单位和部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某些利益
主体腐蚀拉拢的重点目标,极易发生权力腐败行为,而且造成的损失大,不良影响深。大量的腐败案例都证实了这一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坚持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对领导干部也要区分不同岗位和部门,要做到重点对象重点抓,重点领域重点抓,以重点教育带动整个教育工作。
同时要注意一般党员群众的常规性教育,大力营造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氛围。要通过教育活动,使一般党员群众明确自己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尽的各项义务,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抵制、反对和勇于揭露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为搞好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而推进领导干部的重点教育。
有一种观点认为,反腐倡廉教育只应针对拥有权力的领导干部,否则是犯了扩大化的错误。这未免显得偏颇,因为今天不是领导干部并不等于明天不是,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更具有深远意义;而且,广大一般党员群众的廉洁意识教育,有利于良好氛围的形成,从而有效地遏制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十七大强调要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抓住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正是对反腐倡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二、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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