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状、评估与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
引言
铜陵市位于安徽省中南部,地处长江下游八百里皖江中段南岸,总面积1113平方公里,总人口65万。自2003年铜陵市被列入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试点市行列之后,我市全力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通过自身努力,实施市辖区及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而在省内率先实现全市覆盖目标。2007年,我市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市政府印发了《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同时,将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农民参保10元标准保持不变,增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一系列问题仍然存在,为此对铜陵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措施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作了实证分析。
一、铜陵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措施
(一)完善制度
1、铜陵市先后制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细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章程”.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简介。
(1)基金筹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05年每人筹资30元建立合作医疗基金。
①市辖三区及开发区所有户口在本乡镇的农业人口(含农村户口的乡镇企业职工)以家庭为单位,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农村“五保户”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特困户由乡镇(办事处)或村代缴。各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与农户签订入保协议,并向农户出具①由市合作医疗管委会监制的收款凭证。①湛忠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农民支付能力分析.卫生经济研究.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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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资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0元,市补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0元;农民参合金收缴到位后逐级配套到位。
有条件的乡镇(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给予适当扶持。
④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基金管理: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设立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制定合理的支付范围、标准,防止基金超支或过多节余。建立相应的基金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运作。
①市辖三区及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委会及其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在银行设立收入和支出专户,收入专户由市财政局管理,支出专户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管理。所有筹集资金全部进入市财政收入专户,所有支出资金全部通过办公室支出专户。
②市、区、个人资金全部到位后运行。
③农民实行统一时间参保方式,2005年6月为交费起点时间,7月1日为开始补偿时间,交一年保一年。以后逐步过渡到以年为单位缴费。农民个人缴费由辖区合作医疗办公室在收缴到位后按规定时间缴入市财政收入专户。
④各区的配套资金按实际参保人数,及时按比例划拨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专户。
⑤在个人、区资金到位后,市财政及时将市配套经费划入收入专户。
⑥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大病统筹,不设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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