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资助办法
附件2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术活动资助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整体提升我校科学研究水平,鼓励我校一般建设学科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参与科研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助对象和范围
本办法的资助对象和范围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和科研人员。第二章国内重要学术活动的界定第三条国内重要学术活动的界定
国内重要学术活动包括:
1.常设全国性学会(含专业协会)举办的学术年会;
2.常设全国性学会(含专业协会)的专业(或专门)委员会或分会举办的全国性研讨会;
3.兄弟院校定期召开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或研讨会。
第四条国外学术活动的界定
国外重要学术活动包括:
1.国外专业性学术团体举办的学术年会;
2.国外专业性学术团体举办的专题学术研讨会;
3.国外大学举办的重要学术会议或学术研讨会。
第三章国内外重要学术活动资助条件第五条国内学术活动资助条件
申请国内重要学术活动资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交论文入选并被邀请作会议发言或被国内重要学术会议特别邀请做主题演讲或报告;
2.因本人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经所在部门领导确认确有必要参加的国内重要学术活动;
3.已收到有关学术会议或研讨会正式邀请函。
第六条国外学术活动资助条件
(未完,全文共1562字,当前显示5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