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纪检组监察反腐倡廉意见
一、组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
(一)刘光和组长对分管的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民政部纪检组监察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二)朱朝英局长协助刘光和组长抓好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分管的驻部监察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各室主任对本室分工任务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室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推动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1、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保证作用。召开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负责单位: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厅、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政研中心、信息中心、社会新闻出版总社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加自觉地完善民政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和有效途径,着力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负责单位:办公厅、部机关各司局、全国老龄办、政研中心、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减灾中心、社会新闻出版总社、民政管理干部学院、收养中心、福利中心、中华慈善总会、社工协会,(监察局办公室注意了解掌握情况)
(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3、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民政部的实施意见,搞好任务分解。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教育司、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4、继续抓好民政部党组关于贯彻实施纲要意见的落实,着力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科学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反腐倡廉相关制度,抓好计划2008年度建立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工作。
负责单位: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部直属机关各单位、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5、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负责单位:法制办、人事教育司、驻部监察局一室
6、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负责单位:人事教育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7、深入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负责单位:财务和机关事务司、驻部监察局一室、二室
8、加强责任追究,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执行、不落实,由此发生腐败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
负责单位: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办公室、二室
9、抓紧民政系统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研究,开展重点领域廉洁从政制度评估试点工作。
负责单位:政研中心、法制办、驻部监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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