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书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青检公一刑诉[2008]120号
被告人王某某,男(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于×年×月×日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未完,全文共1031字,当前显示32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