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规划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当前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本文结合广东省的实际,分析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的现状,指出当前城市社区消防建设面临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强调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运作机制,建立健全与社区警务同步的社区消防运作模式,繁荣社区消防文化,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广东省地处祖国改革开放前沿,经济发展迅速,消防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目前全省城市社区的范围,主要是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2002年11月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公安部、民政部关于社区消防工作建设的现场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以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宣传教育、消防检查、消防设施、档案管理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社区消防建设活动,有效遏制了居民家庭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2002年全省城镇住宅发生重大火灾13起,死亡42人;2003年城镇住宅火灾发生重大火灾7起,死亡28人,杜绝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广东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开展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的基本情况
1.1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的几种类型
广东省经济发展不平衡,消防工作基础也不一样;同一个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水平也各不相同。全省社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以街区巷道、道路、河流等自然地域划分的“地缘型社区”,如广州市海珠区昌盛社区等;二是以相对独立的商业、住宅小区为单位的“单元型社区”,如广州市华南碧桂园、深圳市益田社区等;三是以职工家属聚居区为主体的“单位型社区”,茂名石油化工总厂乙烯社区等;四是以汇集居住、旅游、商务、文化、体育等不同功能特点划分的“综合型社区”等新型社区,如广州市天河南社区等。截至2004年4月,全省现有的5675个社区中,有2349个基本实现消防建设目标,占总数的41。4%。
1.2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的主要做法
1.2.1组织建设落实到位。社区消防组织包括领导机构和消防队伍建设。社区居委会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居委会、警务室、治安联防队、辖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确定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一名副职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社区(村)的消防工作负责,配备2名以上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办公室,与社区警务室合署办公,配有必要的办公用具。社区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设置消防备勤室。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现有保安、联防等队伍,把社区消防与社区警务、治安、联防等工作相结合。没有专职保安人员的旧社区,采取自愿和积极动员参与的方法组建义务消防队伍。
1.2.2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
(未完,全文共4263字,当前显示13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