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章立制创新监督机制的经验材料
一、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现代文明社会,制度高于一切。宪法和法律从根本上讲,也是一种制度,而且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制度。人大作为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实践者和维护者,其本质内涵就要求自身的工作要有规范性,一切按规范行事,而制度就是规范的总和。因此,03年换届后,我们把制度建设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专门责成一名副主任牵头,组织有关工委和人员分头落实。在制度的制定中,把握了依法的原则。坚持以《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和指导,每一项制度的制订都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把握了全面的原则。既注意解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和主要内容,做到有的放矢、一标中的,又注意从整体上完善人大工作的程序和规范,努力涵盖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一切有章可循、一切照章行事;把握了创新的原则。既坚持对过去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提炼提高,又坚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拘常规,敢于创新、敢于实践;把握了统一的原则。所有规章制度的突破、发展和提高,均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之规定,坚持与上级人大制定的规定相一致,坚决维护法制统一;把握了实用的原则。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双重作用,一是约束作用,二是激励作用。两者同步并举,才能收到完全成效。在制度制定中,我们严格遵守了这一准则,意在规范行为举止的同时,更利于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每一项制度,都力求简洁精练,切合实际,重在解决问题,方便实际操作。经过常委会和各工作机构的共同努力、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制定出台了21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相互承接,环环相扣,共同维系,构成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准则。看似仅仅加强了制度建设,实则全面加强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效解决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问题。制度,既是一种要求,同时也是一种目标和动力。这些制度的出台,对确保人大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向高层次发展,发挥了引导性、保障性的重大作用。
二、坚持“四个强化”,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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