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加强我市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在推进优势资源转换、新型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提高**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新疆和谐稳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我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整体水平,为加快**市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到2010年基本实现《质量振兴纲要》目标和要求,使**地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跃上新台阶,基本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人民群众生活多层次、高水平的质量需求逐步得到满足,部分重点产业领域的质量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逐步缩小与内地发达地区的差距,提升我市企业在国内、疆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把**建成中国西部的经济强市。
具体目标如下:
(一)名牌产品。
到2010年,争创12个中国名牌、60个新疆名牌。
(二)产品质量。
工业产品。到2010年,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6%以上。
农产品。到2010年,建立6个主要农产品标准体系,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食品。到2010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米、面、油等主要食品合格率达到96%以上。
进出口产品。到2010年,出口产品商检批次合格率达到100%,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
(三)工程质量。
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推进节能便民工程、安全环保工程建设,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到2010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四)服务质量。
铁路、交通、民航、邮政、电信、商业、旅游、医疗卫生、金融、保险、房地产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满足人性化服务的需求,服务行业整体顾客满意率不断提高。
(五)生态与环境质量。
强化生态与环境质量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倡导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标准,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积极发展绿洲人工生态,改善绿洲内部生态环境。重点耗能企业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每年降低4%左右,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生态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质量目标考核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整规、农牧、卫生、质监、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统一部署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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