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考与对策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的物质基础。最近,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我们对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并就新形势下如何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进行了初步思考。
经济欠发达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受到诸多条件的制约,虽然探索总结了一些有效的做法,但发展的层次和水平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各地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上,采取了较为灵活的对策措施,概括起来,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盘活资产。各地积极抓住产权制度改革的契机,对村里废弃的土地河滩、关停企业等闲置资产进行拍卖、租赁、重组、置换,盘活了资产,实现了增值。如泗洪县魏营镇涧北村把经营不善、停产几年的砖瓦厂以公开招标形式租赁给东台市一老板,一下子救活了厂子,不仅解决了本村富余劳力进厂做工问题,而且使村集体每年获得12万元租金。龙集镇应山村通过拍卖方式,转让水厂、机泵站等经营权,使集体增加收入近45万元。宿豫县顺河镇雨露居委会和顺河居委会把集体积累以股份形式投入到秀强玻璃有限公司、华达涂层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通过分取红利增加集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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