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内贸流通现代化...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负责人就《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
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赵超、安蓓)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负责人19日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什么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什么要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答。负面清单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外资准入管理方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借鉴国际做法,将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引入到国内市场管理,平等地适用于国有与非国有、内资和外资企业,表明了我们以开放促改革、建设更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勇气和决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政府管理思维的重大转变,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大进步,对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形势下,加快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并稳慎开展试点,对稳增长、稳预期、鼓信心、激活力、促创新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问。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可以概括为“一个坚持、三个结合、一个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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